共同富裕视域下商业保险的收入再分配效应研究

发布时间: 2025-03-05 07:55:23 | 作者: 婚姻挽救|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从量化角度看,共同富裕包含发展与共享两个维度。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是助推共同富裕实现的重要抓手。在物质层面,商业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不仅仅可以减少意外损失,维持社会稳定,还能激励投资(马学琳等,2021),从而促进物质富裕;同时,商业保险能够缩小不同收入群体间风险承担接受的能力的差距,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经济负担,提升其收入能力,进而缩小社会经济差距,促进物质共享。在精神层面,商业保险能够解决后顾之忧,提供心理保障,缓解焦虑情绪;还可以优化消费结构(陈俊等,2024),提升居民消费质量,进而提高生活满意度;并能通过提升居民福利水平,提高居民幸福感(胡宏兵等,2022),以此来实现精神富裕。

  基于此,本文利用CFPS 2014、2016、2018年三期的微观面板数据,考察了持有商业保险对家庭总收入的静态及动态影响,以验证商业保险的增收效应和再分配效应,丰富了保险与家庭收入之间关系的研究;在此基础上,通过家庭创业的角度探讨了持有商业保险对家庭总收入增长的影响机理,为多途径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一定的政策启示。

  关于保险对家庭收入影响方面的探讨,近年来学术界主要从社会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角度进行研究,且结论大多为参与社会保险有利于提高家庭收入。秦昌才(2017)发现,参保新农保对中国农村家庭的纯收入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刘娜(2018)认为,共同生活的亲属参与医保对其家庭总收入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学者们虽已逐步关注到社会保险对于家庭收入的影响,但从商业保险视角进行的相关研究相对匮乏。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拥有风险分散和损失补偿的功能,能够最终靠降低不确定性来提高参保家庭的风险承担接受的能力,进而鼓励参保家庭参与更多的经济活动,为参保家庭提供更多收入来源。此外,商业保险不仅是风险转移工具,还具有一定的投资功能。如寿险等通常包含储蓄或投资成分,能够为家庭积累财富,实现财富增值。为印证这一逻辑,本文提出假说:商业保险参与可提升居民家庭收入。

  家庭的收入来源具有多样性,包括工资、生产、经营、投资等渠道。家庭能否将收入或资本再次投入到生产或经营中,取决于家庭的风险偏好。风险偏好越高的家庭,越倾向于将收入或资本投入到风险较高的创业活动中。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可提升家庭对于创业这种高风险行为的接受度,由此产生更多收益。当前学者们的关注度大多分布在在社会保险参与和创业选择的问题上。屈毅(2021)的研究表明医疗保险明显提升了农民工创业的概率,对东西部地区的影响强于中部地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影响强于老一代农民工。刘世爱(2020)认为,养老保险对家庭创业具有非常明显的正向影响,且主要是通过提高居民的风险偏好和缓解融资约束的路径来实现。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之一,有几率存在类似逻辑。为此本文提出假说:商业保险参与可以通过促进家庭创业的路径来提高家庭收入。

  保险是一种建立在团结互助基础上的社会共济制度,本质上就是一种收入再分配工具。但已有文献对社会保险的收入再分配效应考察时,得出的结论却莫衷一是。部分学者觉得,保险会扩大收入差距,导致逆向再分配。顾昕(2023)的研究表明,基本医疗保险虽然小幅度降低了居民因医疗支出而产生的负向分配效应,但最终的医疗自付费用还是扩大了居民的收入不平等。也有学者觉得保险能够缩小收入差距,存在正向再分配效应。于新亮(2022)的研究表明职工医疗保险对初次分配的不公平具有一定的调节作用。

  商业保险作为“经营风险”的行业,在负债端,通过保险消费与赔付,发挥风险损失再分配作用,由此减少损失,加快恢复生产和生活。而在资产端,期限长、规模大、集中度高的特点决定了保险资金可成为实体经济长期稳定的资产金额来源,支持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助力实体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因此,商业保险通过风险管理、完善居民生活保障、促进消费、保险资金助力产业升级等角度促进富裕程度的提升,同时能在兜底防贫、缩小区域间收入差距、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提升共享水平(邱晓华等,2022)。正常的情况下,家庭的收入水平与其风险承担接受的能力呈正相关关系,高收入水平家庭本身就具备较好的风险承担接受的能力,持有商业保险对其所产生的影响弱于低收入家庭。这就导致商业保险的保障作用在不同收入水平家庭中有所差异,由此产生收入再分配效应。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说:商业保险可以通过对不同收入水平家庭保障作用的差异产生收入再分配效应。

  本文的数据来源于北京大学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库中2014、2016和2018年共三期的微观家庭数据。中国家庭追踪调查通过收集个人、家庭、社区三个层面的数据,对中国社会、经济、人口、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变化进行统计,为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和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CFPS问卷中的家庭总收入,指1年内家庭各项收入的合计。

  本文构造家庭是否持有商业保险指标作为解释变量,根据CFPS家庭问卷中相关问题,当家庭12个月商业保险支出金额大于0时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

  本文选择“您家是否有共同生活的亲属从事个体经营或开办私营企业”项下的数据,代表家庭选择创业的状况,有创业行为为1,否则为0。

  参考相关研究,户主层面主要控制了人口统计学特征,包括户主的年龄、性别、教育程度、婚姻状况、身体健康情况、工作类型;家庭层面控制了家庭规模、老人抚养比、少儿抚育比以及其他参保项目。

  为了检验家庭持有商业保险对家庭收入的影响,本文构建时间、家庭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并将家庭创业作为中介变量,构建中介效应模型分析商业保险对家庭收入的作用机制。并进一步使用面板分位数回归的方法,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家庭进行回归,以此检验商业保险的收入再分配效应。

  本文首先运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检验商业保险对家庭总收入的影响,估计结果为,商业保险与家庭总收入之间均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这表明商业保险是影响家庭总收入的一个主要的因素,持有商业保险的家庭相比未持有的家庭,其总收入会提升11.17%。

  如果说商业保险通过发挥损失补偿和经济给付职能,降低了家庭因风险造成的“负债”,那么其对家庭收入的提升作用则是通过鼓励创业而实现的。检验根据结果得出持有商业保险的家庭,进行创业的可能性更大,且对于非工资性收入组的家庭效果更强。这与现实情况相对来说比较契合,对于有固定工资性收入的家庭,因受到了一定的收入保障而缺乏创业的积极性;对于无固定工资性收入的家庭,必须要通过种种渠道获取收入而保障生活,具有较强的创业动力,尤其是有了商业保险的保障之后,创业风险的后顾之忧大大减轻。

  本文基于分位数回归模型研究商业保险对家庭总收入的影响。在分位数回归中,商业保险对于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的总收入均产生了正向影响,并都在1%的水平上显著。且随着收入水平的不断的提高,商业保险对家庭的增收效应逐步减弱。因此,商业保险在促进家庭收入增长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益贫性,存在缩小低收入家庭与高收入家庭之间收入差距的作用。

  本文异质性分析结果为,商业保险的增收以及收入再分配效果因家庭是否有工资性收入、城乡地区、南北地区的不同而存在异质性。具体而言,相较于工资性收入组,商业保险对非工资性收入组的增收以及收入再分配效果更强;相较城镇地区,商业保险对乡村地区的增收以及收入再分配效果更强;相较于北方地区,商业保险对南方地区的增收以及收入再分配效果更强。

  收入水平的变动会导致商业保险需求发生相应的改变,共同生活的亲属的能力、性格和生活小习惯等不可观测的因素也有一定可能会影响家庭的收入。以上两种情况均可能会引起模型存在内生性问题。因此本文首先采用工具变量法对结果进行检测验证,使用工具变量后与基准回归结果一致,验证了结果的稳健性。第二,本文先以商业保险参与深度替换核心解释变量,然后用家庭净资产替换被解释变量,结果与基准回归类似,表明商业保险具有增加收入和缩小贫富差距的收入再分配效应。第三,为了验证分位数回归的结果是否稳健,即商业保险有没有收入再分配的作用,以及能否缩小收入差距,本文使用相对收入差距和绝对收入差距作为被解释变量,综合两者根据结果得出,商业保险能够显著缩小家庭收入差距,存在正向收入再分配效果。

  本文以CFPS 2014、2016、2018的数据为样本,实证研究发现:(1)持有商业保险会使家庭创业的概率提升,且对非工资性收入家庭影响更加显著,由此显著促进了家庭收入的增长;随着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商业保险的增收作用逐渐减小,表现出一定的益贫性。(2)商业保险提升家庭总收入和收入再分配的作用,具有工资收入异质性、城乡地区异质性、南北地区异质性。对非工资性收入、乡村地区和南方地区家庭,商业保险的增收效果更为显著,且收入再分配效应也更强。(3)商业保险深度提高会使家庭总收入明显提升,且商业保险深度对家庭总收入的推动作用随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减少;持有商业保险的家庭相比未持有的家庭,其净资产会明显地增长,且对于低资产家庭的影响作用更强。(4)利用绝对收入差距与相对收入差距两种指标,发现商业保险能显著缩小贫富差距,验证了分位数回归结果的稳健性,说明商业保险存在正向收入再分配效应。

  本文的发现具有一定的政策启示。一是推进城镇商业保险差异化发展。国内商业保险的市场基本集中于城镇,并且已形成了较大的市场覆盖和渗透,但还需要针对不一样群体提供相适应的保险产品。以此引导商业保险发挥出积极的收入再分配效用,缩小各群体之间的财富差距。二是推进农村商业保险大幅度提升。我国农村保险市场巨大但还未开发,农村整体上处于全国中低收入层次,而这些层次的家庭商业保险具有更高的边际收益。因此,要进一步强化农村地区的保险宣传,逐步树立良好的风险管理和保险意识,促进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开发,发挥商业保险的收入提升效应。三是发挥配套政策的调节作用。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机制、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政策,对脱贫攻坚、改善民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这些政策还是面窄点少,起到的调节作用不充分。这一方面需要政府对半公益性商业保险产品(如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保险公司推动经营这一些产品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需要对部分群体(如城镇失业人员、城镇低保人员、农村低收入群体等)提供部分保险产品的保费补贴(如大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农房保险等),使这些民生保险能实现广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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